根据《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》(徐住保办发〔2017〕3号)、《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》(徐住保办发〔2017〕6号)规定,经住保窗口受理、社区居委会初审及公示、街道办事处审核、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审核、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审核,确认3户符合,1户不符合本批次条件。
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本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。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,请您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(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)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反映(联系方式附后),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、复核、处理。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。
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: 联系电话:85586299
地址:明理街5号207室
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处: 联系电话:83255207
地址:金山桥科技大厦409室
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: 联系电话:83169308
地址:铜山路21号608室
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: 联系电话:68881167
地址:建国西路61号
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:
联系电话:83822028、83710341
地址: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7楼
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
2021年12月10日
附注:
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和申请条件
2021年市区(不包含铜山区、贾汪区)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、低保、特困家庭。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;
2.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11元(低保特困家庭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《特困职工证》一年以上);
3.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。
4.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15元中等偏下家庭
注意事项: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,不得申请。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在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动态调后,以新标准执行。
2021年12月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保障家庭资格情况公示表(3户)
序号 | 申请人 姓名 | 申请人身份证号 | 申请家庭所在地 | 住房情况 | 家庭人口 |
1 | 卓荣侠 | 32032319******3026 | 鼓楼区黄楼万通社区 | 无房 | 2 |
2 | 朱冬梅 | 32030219******1627 | 鼓楼区黄楼红杉树社区 | 无房 | 1 |
3 | 梁亭柱 | 32030319******1216 | 云龙区子房响山社区 | 无房 | 1 |
2021年12月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退出保障家庭资格情况公示表(1户)
序号 | 申请人 姓名 | 申请人身份证号 | 申请家庭所在地 | 住房情况 | 家庭人口 |
1 | 王义 | 32030319******0833 | 和平办事处和平社区 | 无房 | 1 |
